
岳塘新聞網1月9日訊(通訊員:劉澤佳)一小伙在網絡發(fā)布能“代辦”健康證等信息,在騙取對方財物后將其“拉黑”。近日,岳塘區(qū)法院審理了一起詐騙案件,被告人朱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,并處罰金五千元。
2018年11月12日至30日期間,被告人朱某在互聯(lián)網上以發(fā)布“代辦健康證”等虛假信息等手段,騙取了被害人赫某某、魏某某、侯某某等人財物后將其聯(lián)系方式“拉黑”,朱某共計騙取數名被害人財物6000元并將騙取的財物用于個人開支。
案發(fā)后,被告人朱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,且朱某家屬退賠了被害人赫某某3500元,并向法院退繳了贓款1000元,取得了被害人諒解。
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朱某通過網絡,多次詐騙他人財物,數額較大,其行為構成詐騙罪。根據其犯罪事實、性質、情節(jié)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相關條款之規(guī)定,對其作出如上述判決。
法官說法:近年來,電信網絡詐騙多發(fā)高發(fā),新騙術層出不窮。法官提醒,切勿相信所謂“花錢就能拿證”,應以合法、正當途徑辦理證件。辦理假證與制假、售假一樣屬于違法行為,代辦信息不可輕信,廣大市民應擦亮眼睛,提高防范意識,避免落入騙局。
責編:于楊
來源:岳塘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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